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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价值百万的本事(第1/2页)

安德福心中嗤笑,天下人都知道灵血石乃是天生,无法分辨其中到底是否藏有灵血髓,随便怎么挑都是赌概率的事。虽然有些好事者总结出了看、拍、透、震四法,说是能够大大提高选中有灵血髓的机会,但安德福做了这么久的商人,也从来未能成功过。

他笑道“任凭爵爷挑选。”

一百枚灵血石,也值得二百两金子,虽然是小生意,总好在开个张。

第一笔生意谈成,后面的生意就好谈了。

沈振衣也不客气,点一点头,走入那一堆灵血石中,随手挑拣,抛入银盆之中,只听当啷之声不绝,不过是一盏茶的功夫,沈振衣便都挑好了。

“您不仔细看看”安德福知道随便怎么横挑竖挑都是一样,干脆乐得大度。

“不必。”

沈振衣摇了摇头,令人取来二百两金子交给了安德福,又取来许多玉瓶,掰开一块灵血石,手腕轻轻一抖,就见一道血线飞起,不偏不倚落入一个玉瓶中。

“咦”

安德福一怔,不信这年轻人的运气这么好,居然第一块石头就开中了灵血髓,赶紧凑上来,举起那玉瓶观看。只见瓶中一块六角形血色晶体如指甲盖大小,正在滴溜溜乱转,正是价值连城的灵血髓,不由大呼神奇。

“爵爷,您这运气也是好极了,第一块便有斩获,真是开门大吉。”

虽然心中有疑惑,但他还是欢天喜地的表示恭贺。

这已经是他商人的习惯或许这真的是这位年轻的斩月之人运气比较好呢

沈振衣微微一笑,又捻起了第二块石头。

叮。

石头裂开,又是一道血线飞出,落入玉瓶。

“又中”

安德福傻眼,嘴里还叫着,“好事成双,双喜临门”

叮

第三块

叮

第四块

第五块

第六块

第七块

沈振衣的手越来越快,每捏开一块石头,都必然有一枚灵血髓乖乖的躺在中央。

安德福瞠目结舌,终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直到沈振衣开到第十五块,他才突然大叫,奔到沈振衣面前,热切握着他的手腕,“爵爷您要发财了这鉴定灵血石之法,价值百万”

当今之世,没有一个人能够鉴定灵血石中是否有灵血髓。所以石头的价值,仅仅相当于灵血髓的十分之一,但即使如此,仍然有大量的钱是白花的。

如果灵血石鉴定之法能够通行于世,那么灵血髓的价格必然会下降,而那些没用的石头,一早便会被扔弃。

这对安德福与沈振衣来说都没什么好处。

但如果鉴定灵血石的方法,只有独家拥有,那他们能够赚钱的办法就太多了。

对安德福来说,他完全可以将一批灵血石中剥取所有的灵血髓,然后再将剩下的废物石头退还给矿上或是混在一批料中卖掉,光这个差价,他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当然前提,是沈振衣愿意与他合作。

沈振衣停下手,意兴阑珊地将手中的灵血石抛回原处,笑道“安老板怎么知道我这不是障眼法”

安德福陪笑道“小人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公子这本事是真是假,我还不至于看不出来。”

他刚才过于激动,这会儿才平静了些,肚子里打着算盘。

这位年轻的沈爵爷故意在他面前露这么一手,当然不是为了炫耀。这种法门若是在大宗大派面前一展,必然会受到招揽,沈爵爷既然不愿这么做,而是自立门户,显然是个有野心的。

他当然会愿意与自己合作,不必那么急切。

想到这儿,安德福心中大定,嘿然笑道“爵爷,小人有眼不识泰山,不想您有这一手能耐。光凭这一手,爵爷便可走遍天下。小人也不说虚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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